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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糖史】糖的流通
发布时间:2022.04.28  来源:  作者:
  
唐以前的蔗糖是粗加工,质量差,容易变质,加之交通不便,甘蔗和糖品存储运输困难,制糖以地区自给性消费为主,糖业的经济价值没有体现出来。在唐以前的文献中,很少发现甘蔗糖其制品出售。即使是固体石蜜,也容易回潮变坏,文献中多是作为地方稀有物的贡品。

《新唐书·地理志·成都府·蜀郡》卷四二记载:“土贡锦、单丝罗、高杼布、麻、蔗糖、梅煎生春酒”。根据《新唐书·地理志》《元和郡县图志》等典籍记载,有28个州郡按各地生产情况,进贡蜜、糖蜜制品、刺蜜、甘蔗和蔗糖。
其中,温州、绵州贡甘蔗,成都、梓州贡蔗糖。全国能产甘蔗和蔗糖的地方不止这4处,这可能是全国最好的。可是只有2个地方贡甘蔗,2个地方贡蔗糖,以此推断唐代宫廷食用甘蔗和蔗糖的比重并不大,仍以蜜和石蜜为主。
《古今图书集成·博物汇编·草木典》卷一一三甘蔗部·甘蔗部杂录:“郭汾阳在汾上,代宗赐甘蔗二十条”。《全唐文》卷四百十八常裒《谢赐甘蔗芋等状》:“今月某日,乔某至,奉宜恩命,赐苑中所种甘蔗及芋等。其形丰,其味甘,曲被生成之恩,宛同吴蜀之物”。
可见甘蔗在唐代还是比较稀缺贵重的,蔗糖市场不大。至于民间,蔗糖更是高消费了。可能正因为如此,我们能找到的糖价的资料就有限。
唐李延寿《南史·列传六十傅琰传》卷七十载:“复以琰为山阴令。卖针卖糖老姥争团丝,来诣琰,琰不辨核了,缚团丝于柱鞭之,密视有铁屑,乃罚卖糖者”。傅琰为山阴县令,曾处理过卖糖与卖针老妪之间的纠纷,因为团丝中有铁屑,推测属于卖针的老妪。这一记载说明,在魏晋南北朝时期,已经有专门卖糖人,糖已经成为商品在市场出售。只是我们不能判定卖的是饴糖还是蔗糖。
唐代经济文化繁荣,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甘蔗种植在长江以南均有分布,但是史料中涉及制糖主要在西南和江东,“蜀地、西戎、江东并有之,甘蔗汁煎成”,糖业生产规模有所扩大,甘蔗、蔗糖除满足产地消费需求外,还在市场上流通。唐末陆龟蒙的长诗《江南秋怀寄华阴山人》有“野馈夸菰饭,江商贾蔗饧”句,说明蔗糖已在南北流通。苏颂《图经本草》载:“荻蔗但堪啖,或云亦可煎稀糖,商人贩货至都下者,荻蔗多而竹蔗少也”[1]。商人把甘蔗从江南贩运至开封,可以生啖的荻蔗居多。
北宋王辟之《渑水燕谈录·谈谑》[2]卷十:“小商,自称姓赵名氏,负以瓦瓿,卖沙糖。道逢故人,喜而拜之。伸足误踏瓿倒,糠流于地,小商弹指叹息曰:‘甜采你即溜也,怎奈何’,左右皆笑。俚语以王姓为‘甜采’”。一个卖沙糖的姓赵小商贩,不小心将装沙糖的罐子踢翻,糖流于地,无奈开了个玩笑。虽是小品表演,却能反映社会现实。小贩卖的可能是液态糖,能“流于地”。
唐冯贽《云仙杂记·二仪饼》卷六:“开元中,长安物价大减。两市卖二仪饼,一钱数对”。
日本学者池田温《中国古代籍账研究》有一段文字:“唐天宝二年,交河郡市估案,交河郡都督府之印301,沙糖一两,上直钱拾贰文,次拾文,下玖文”(季羡林《蔗糖史》第817页)。唐代西州交河郡(今新疆吐鲁番鄯善县)蔗糖按照品级差异售价9~12文不等。交河地区比较特殊,这里的自然环境不适宜种植甘蔗,沙糖究竟是自产的或者外来的,仍待考究,不能代表唐代蔗糖售价的整体水平。
唐李匡义《资暇集》[3]“李环饧”条说:“苏乳煎之轻饧,咸云十年来始有,出河中。余实知其由,此武臣李环家之法也。余弱冠前,步月洛阳之绥福里,方见夜作。问之,云:‘乳饧(糖)。’时新开是肆,每斤六十文。明日市得而归。不三数日,满洛阳盛传矣。开成初(836年),余从叔(李)听之镇河中(蒲州),自洛阳招致饧者居于蒲,蒲土因有是饧”。他说这种饧是加“苏、乳煎之轻饧”。由宫廷传出,在洛阳市场盛传,然后又发展到中小城市盐都蒲州和军事基地乾县。还说:“奉天(乾县)亦出轻饧,然而劣于蒲者,不尽其妙焉”。
据《新唐书·食货志四》:“(文宗大和)八年(834年)天下岁铸钱不及十万缗,文宗病帛轻钱重,诏方镇以钱、谷交易”。当时正是物贱钱贵、钱值钱的时候,每斤乳饧售价60文,不是达官贵人和盐商,吃不起。普通人能吃到一点饴糖,如泽州饧、马鞍饧、荆饧或大扁饧,已相当不易。


[1]引自宋唐慎微《重修政和经史政类备用本草·果部》卷二十三

[2]《渑水燕谈录》十卷,北宋王辟之撰,属于笔记文中的史料笔记,所记大半是当时士大夫的谈议,涉及北宋开国到宋哲宗绍圣年间140余年的杂事,是一部有史料参考价值的书。多系作者耳闻目睹,其史料价值为人们公认

[3]《资暇集》,又作《资暇录》,三卷,唐代考据辨证类笔记,李匡文撰,旧本题李济翁。上卷多纠正俗说之谬,中篇谈原,下卷多谈物品,都有益于考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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