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2017年中央1号文件、《农业保险条例》和海南省委、省政府关于农业保险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2016年海南省农业保险工作开展情况,海南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了《2017年海南省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对2017年海南省实施农业保险提出了具体要求并明确了财政补贴政策。
《实施方案》提出,2017年,正式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的农业保险险种共16个。其中,中央补贴险种7个:橡胶树保险、水稻保险、能繁母猪保险、育肥猪保险、森林保险、玉米保险、甘蔗保险;体现海南特色农产品和海洋特色的险种9个:制种保险、香蕉风灾保险、芒果保险、大棚瓜菜保险、烟叶保险、农房保险、蔬菜价格指数保险、渔船保险和渔民海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其中,蔬菜价格指数保险由市县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开展试点,其它15个险种在全省推广。考虑到海南属于自然灾害频发地区,海南省将选择2—3个市县研究开展巨灾保险试点,探索建立巨灾风险分散机制。
《实施方案》明确,根据国家和海南省有关农业保险补贴政策,2017年海南省实施险种分为中央险种和省级险种两大类,实行不同的财政补贴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