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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公告2022年第25号 2023年食糖进口关税配额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2.09.30  来源:  作者:
  

9月18日,商务部外贸司发布商务部公告(2022年第25号)《2023年食糖、羊毛、毛条进口关税配额实施细则》以下为公告全文:

 

2023年食糖进口关税配额申请和分配细则

根据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03年第4号(《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商务部制定了2023年食糖进口关税配额申请和分配细则。

一、关税配额总量和种类

2023年食糖进口关税配额总量为194.5万吨,其中70%为国营贸易关税配额。

企业可自主选择申请:(1)国营贸易关税配额;(2)非国营贸易关税配额;(3)国营贸易关税配额和非国营贸易关税配额。其中,分配给企业的国营贸易关税配额,须通过国营贸易企业代理进口,国营贸易企业在当年815日前未签订进口合同的,获得关税配额的企业可以自行进口或委托其他企业进口。

  二、申请条件

有资格获得2023年食糖进口关税配额的企业须首先符合以下条件:202210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受惩黑名单;没有违反《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的行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相关规定。

除上述条件外,申请企业还必须符合以下所列条件之一:

(一)获得2022年食糖关税配额且有进口实绩(接受关税配额企业委托的代理进口不计入受委托企业的进口实绩)的企业;

(二)2021年日加工原糖600以上(含600吨)或食糖年销售额4.5亿元以上(含4.5亿元)的食糖生产企业;

    (三)以食糖为原料从事加工贸易的企业。

三、分配原则

(一)如本《细则》所公布的进口关税配额总量能够满足符合条件企业的申请总量,按企业申请数量分配。

(二)如本《细则》所公布的进口关税配额总量不能满足符合条件企业的申请总量,则有进口实绩的企业分得的配额量不少于其上一年配额内的进口量。如有剩余配额,在考虑生产加工能力及销售额的基础上,分配给上一年无进口实绩的企业。

(三)如获得关税配额的企业未能完成配额内的全部进口量,则按《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相关罚则规定处理。

四、申请材料

(一)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申请表;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2022年食糖及制品的销售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一张;

(四)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一般贸易配额的生产企业提供);

(五)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的批复或备案文件,以及竣工验收报告(原糖加工企业提供)。

  五、申请时限

(一)商务部委托省级地方商务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商务部委托机构)接收企业申请材料。申请者于20221015日至30日向登记注册所在地的商务部委托机构提交申请。《2023年食糖进口关税配额申请表》(见附1)可从商务部网站(http://www.mofcom.gov.cn)下载。

(二)商务部委托机构于20221115日前将符合条件的书面申请材料送达商务部(行政事务服务大厅),同时将申请表中所包含的信息上传至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系统。逾期不再受理。

商务部委托机构寄送书面申请材料需注明:

北京市东长安街2号商务部行政事务服务大厅   

项目编码18015-001(食糖进口关税配额申请材料)

邮编:100731

(联系电话:010-65197862

六、公示阶段

(一) 为方便公众协助商务部对申请企业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商务部将在官方网站上对申请企业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和举报意见提交方式将在公示时一并规定)。

(二)公示期内,任何主体均可就所公示信息的真实性进行举报。公众提交举报意见的期限届满后,商务部将委托被举报申请企业登记注册所在地的委托机构进行核查。

(三)核查期间,被举报申请企业有权通过书面等方式,就所举报的相关问题向委托机构提出异议。委托机构审阅被举报企业提出的异议并完成调查核实后,向商务部就举报意见的真实性反馈核查情况。

七、其他规则

(一)企业对其提交申请材料和信息的真实性承担主体责任,对虚假申报或拒不履行其在申请表中所作承诺的失信者,有关部门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相应惩戒措施。对伪造有关资料骗取《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的企业,除依法收缴其关税配额证外,两年内不再受理其食糖进口关税配额的申请。

(二)对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的企业,依照有关法律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且两年内不再受理其食糖进口关税配额的申请。

附:1. 2023年食糖进口关税配额申请表

2.食糖进口税目表



附1

2023食糖进口关税配额申请表

   数量单位:吨

企业名称:

企业注册地址:

企业性质:     □国有         □股份制         □民营         □外商投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022年是否获得关税配额

□ 2022年获得食糖关税配额者

□ 2022年未获得食糖关税配额者

申请关税配额种类、数量及贸易方式

非国营贸易关税配额,其中

国营贸易关税配额,其中

1)一般贸易:

1)一般贸易:

2)加工贸易:

2)加工贸易:

2021年企业生产经营情况

产品名称:

该产品年实际产量:

食糖年实际用量:

该产品年销售额(万元):         

以下由获得年度关税配额的企业填写(不包括代理进口)


2021

2022

国营贸易关税配额

非国营贸易关税配额

国营贸易关税配额

非国营贸易关税配额

获得关税配额量

一般贸易:

一般贸易:

一般贸易:

一般贸易:

加工贸易:

加工贸易:

加工贸易:

加工贸易:

实际进口量

(核销量)

一般贸易:

一般贸易:

一般贸易:

一般贸易:

加工贸易:

加工贸易:

加工贸易:

加工贸易:

中期调整退回量

一般贸易:

一般贸易:

一般贸易:

一般贸易:

加工贸易:

加工贸易:

加工贸易:

加工贸易:

是否同意对外提供本企业关税配额获得数量    □   □

本企业已阅知《2023年食糖进口关税配额申请和分配细则》相关内容,并郑重承诺本企业符合食糖进口关税配额申请条件,提交的食糖进口关税配额各项申报材料真实、准确、有效;获得食糖进口关税配额后,保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开展进口业务。如违反本承诺,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和后果,并接受相关惩戒。

 

    申请企业(盖章)               企业法人代表人(签字)                    日期:

填表说明:

        1.企业名称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必须一一对应,一码一申请。

        2.申请关税配额种类中,企业可勾选非国营贸易关税配额,或者国营贸易关税配额,或者两者皆勾选。

 

 

附2 

食糖进口税目表

 

税则号列

         




17011200

未加香料或着色剂的甜菜原糖


17011300

未加香料或着色剂的本章子目注释二所述的甘蔗原糖


17011400

未加香料或着色剂其他甘蔗原糖


17019100

加有香料或着色剂的糖


17019910

砂糖


17019920

绵白糖


17019990

其他精制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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