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于近日发布了《关于征求<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农药制造工业(征求意见稿)>等四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意见的函》,具体内容如下,请相关单位落实。
关于征求《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农药制造工业(征求意见稿)》等四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环境保护法的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工作,我部决定制定《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农药制造工业》《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农副食品加工业》《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平板玻璃工业》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有色金属冶炼工业》四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标准的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定,现征求你单位意见,请于2018年2月28日前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意见反馈我部,逾期未反馈意见的将按照无意见处理。标准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zhb.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联 系 人: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司 汤佳峰
电话:(010)66556810
联 系 人: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王军霞
电话:(010)84943175
传真:(010)84943136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大羊坊8号
邮政编码:100012
邮箱:wry@cnemc.cn
附件:1.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农药制造工业(征求意见稿)
2.《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农药制造工业(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4.《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农副食品加工业(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6.《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平板玻璃工业(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7.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有色金属冶炼工业(征求意见稿)
8.《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有色金属冶炼工业(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9.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8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