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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糖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9-2008)修改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17.12.08  来源:环境保护部  作者: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函

环办水体函[2017]1807号

关于征求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糖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9-2008)修改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

  为真实反映制糖工业单位产品排水量控制现状水平,完善制糖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更好服务于制糖工业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我部决定制订发布《制糖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9-2008)修改单(以下简称修改单)。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修改单(征求意见稿)。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办法》(国环规科技〔2017〕1号)要求,现就该修改单(征求意见稿)征求你单位意见,请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于2017年12月24日前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意见反馈我部,逾期未反馈的按无意见处理。修改单(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zhb.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联系人: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王宏洋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北苑大羊坊8号

  邮政编码:100012

  电话:18611343581

  电子邮箱:wanghongyang@craes.org.cn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水环境管理司 洪宇宁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电话:(010)66556262

  传真:(010)66556262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制糖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9-2008)修改单(征求意见稿)

     3.《制糖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9-2008)修改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7年11月24日

  附件1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1. 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2.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

  4.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5.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6. 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

  7. 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8. 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9. 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

  10.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

  11. 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12. 轻工业环境保护研究所

  13. 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14. 云南省环境科学学会

  15. 云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16.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17. 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科学研究院

  18. 黑龙江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19. 海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20. 广州甘蔗糖业研究所

  21. 广西东门南华糖业有限责任公司

  22. 广西宁明东亚糖业有限公司

  23. 广西扶南东亚糖业有限公司

  24. 广西海棠东亚糖业有限公司

  25. 广西贵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6. 广西农垦糖业集团金光制糖有限公司

  27. 广西南宁糖业宾阳大桥制糖有限责任公司

  28. 广西陆屋欧亚糖业有限公司

  29. 广西凤糖柳江制糖有限责任公司

  30. 广西农垦糖业集团达华制糖有限公司

  31. 广西马山南华糖业有限责任公司

  32. 广西桂林永福顺兴制糖有限公司

  33. 云南富宁永鑫糖业有限公司

  34. 云南西双版纳英茂糖业有限公司景真糖厂

  35. 云南镇康南华南伞糖业有限公司

  36. 云南耿马南华勐永糖业有限公司

  37. 云南省云县幸福糖业有限公司

  38. 云南省红河糖业有限责任公司

  39. 海南省儋州春江南华糖业有限公司

  40. 海南东方糖业有限公司

  41. 海南椰威糖业有限公司

  42. 海南临高龙津糖业有限公司

  43. 新疆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奇台糖业分公司

  44. 新疆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额敏糖业分公司

  45. 内蒙古安琪酵母(赤峰)有限公司制糖部

  46. 内蒙古商都佰惠生糖业有限公司

  47. 内蒙古赤峰众益糖业有限公司

  48. 内蒙古荷马糖业股份有限公司

  49. 广东遂溪县大华糖业河头有限公司

  50. 广东东莞市制糖厂有限公司

  51. 广东大华糖业有限公司

  52. 广东雷州市雷高糖厂有限公司

  53. 广东廉江市华南糖业有限公司

  54. 广东省台山市海宴华侨农场糖厂

  (部内征求规财司、政法司、科技司、环评司、监测司、大气司、土壤司、环监局、应急中心意见)

  附件2

《制糖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21909-2008)修改单(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完善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我部决定修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制糖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9-2008)。修改内容如下:

  一、将表2《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修改为:10m3/t糖(甘蔗制糖)、24m3/t糖(甜菜制糖)。

  二、将表3《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中的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修改为:5 m3/t糖(甘蔗制糖)、15 m3/t糖(甜菜制糖)。

  本修改单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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