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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糖办发布关于印发《2017/2018年榨季蔗区管理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01  来源:广西糖业发展办公室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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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2018年榨季蔗区管理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全区糖业发展部署,加强蔗区管理,规范糖料蔗收购秩序,保障榨季砍、运、榨秩序正常有序,特制定2017/2018年榨季蔗区管理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关于蔗区管理的规定,严格执行糖料蔗收购价格政策以及全区糖业税收综合管理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蔗区管理,进一步规范制糖企业经营行为,切实维护榨季砍、运、榨良好秩序,切实维护我区糖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大局。

二、基本原则

(一)属地管理原则。各市、县(市、区)两级糖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蔗区属地管理职责,依据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本地区蔗区管理方案,协调各职能部门,加强监管,形成合力,强化措施落实,规范糖料蔗收购秩序,切实履行本辖区砍、运、榨属地管理责任。

(二)行业自律原则。制糖企业是蔗区稳定的源头,加强行业自律是砍、运、榨秩序良好运行的有力保障。各制糖企业要严格遵守自律公约。各地糖业主管部门要大力支持广西糖业协会组织企业成立的广西糖业蔗区秩序管理委员会开展蔗区秩序维护工作。

(三)“双高”基地优先砍收入榨原则。为加快“双高”基地项目建设,制糖企业要开通“绿色通道”,优先给予“双高”基地糖料蔗砍收入榨,腾出土地,以便“双高”基地项目施工建设。项目所在地的市、县(市、区)糖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协调服务工作,加快推进“双高”基地建设进度。

三、工作措施

(一)严格执行价格政策,依法追究违反政策行为。

各市、县(市、区)和制糖企业要加大宣传自治区,市物价部门下达的2017/2018年榨季糖料蔗收购价格政策,让广大糖料蔗生产者尽快知晓政策精神和内容。要严格执行自治区物价部门公布的糖料蔗收购价格政策,如有违反,经查实由主管价格部门按《价格法》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二)加强砍运和蔗款兑付协调,保障糖料蔗生产者合法收益。

及时足额兑付蔗款是保障农民合法权益、增强农民种植信心和稳定糖业“第一车间”的重要前提,事关我区民生和社会稳定。各地要从讲政治、讲大局高度,重视蔗款兑付工作。各制糖企业要加强砍运调度,科学合理安排砍运计划,适时和顺价销售食糖,尽快回笼资金,及时足额兑付蔗款,切实保障糖料蔗生产者合法收益。

自治区将对蔗款兑现及时的企业给予通报表扬,对付款进度慢,措施不力的企业给予全区通报批评,建议地方政府调整其蔗区。媒体曝光跨区抢蔗引起社会不稳定的行为,建议各金融部门将其列入失信“黑名单”。

(三)加强监督检查,严肃处理违法违规行为。

自治区糖业发展办公室组织蔗区管理督查工作组对各地蔗区管理情况进行督查。对重点区域和有群众反映或历年来有违规跨区收购糖料蔗的企业、持续拖欠蔗款的企业进行重点监控,对跨蔗区收购非本蔗区糖料蔗、违反价格政策收购外蔗等行为进行重点督查。

严格执行糖业税收综合管理有关规定,凡是运蔗车辆没有粘贴电子标签的,按收购外蔗处理。对违反蔗区管理规定、扰乱税收征管秩序行为的企业,经糖业和国税部门核实,从下一榨季起恢复凭发票抵扣进项税额的办法,其收购糖料蔗的进项税额的扣除率由17%恢复到13%。

对被投诉或造成群体性事件的制糖企业所在地人民政府,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2018年榨季蔗区管理工作的通知》(桂政办电【2017】215号)规定,自治区将进行约谈或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有关责任人涉嫌违纪的,按相关规定和程序予以处理。

 

广西壮族自治区糖业发展办公室综合处

2017年11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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