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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检总局:“质检利剑”查处假冒伪劣大案要案
发布时间:2017.04.25  来源:国家质检总局  作者:
  

    国家质检总局印发《2017年“质检利剑”行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指出,今年,国家质检总局将继续组织全国质检部门开展“质检利剑”行动,下最大气力加大执法打假力度,切实保持执法打假高压态势。严厉查处一批制售假冒伪劣大案要案,集中公布一批质量违法典型案件。

    《方案》规定了行动的主要任务,围绕维护消费品安全,深入开展消费品打假“质检利剑”行动。以电饭煲、厨具等10类消费品为重点,依法严查生产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或明示标准产品、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未按要求取得生产许可证或强制性认证、标识欺诈等违法行为。围绕服务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增绿,深入开展农资打假“质检利剑”行动。以化肥、农机及其配件等产品为重点,依法严查不符合标准、产品有效含量不足、虚假标识及无证生产等质量违法行为。

  《方案》提出了行动的工作措施,一是深挖细查质量违法案件线索。坚持全面排查、重点整治、及时处置相结合,紧紧围绕关系人体健康、人身安全的高危产品和易发、高发质量违法的重点地区,组织开展质量违法线索排查。

  二是组织开展集中打假行动。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突出重点产品、重点领域、重点地区,组织暗访摸排和专项行动,集中查处一批质量违法案件,集中曝光一批质量违法典型案例,对制假制劣违法行为形成有力震慑,营造打假治劣的浓厚氛围。

  三是严查彻办大案要案。围绕增强打击力度,坚持以查处大案要案为突破口,推动“质检利剑”行动全面深入开展。建立健全大案要案省级局组办督办制度,加大案件查办力度。

  四是加强内外协调配合。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上下联动执法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跨区域案件线索通报和协查制度,积极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加强与系统内其他业务部门、技术机构的协作配合。要加强执法打假与日常监管、监督抽查、风险监测、缺陷产品召回等工作的衔接配合,对其他业务部门转来的案件线索要及时组织调查。加强与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加强情况信息沟通,适时组织开展联合执法。

  五是加强宣传发动。坚持主动宣传和边打边说,积极把握舆论宣传导向的主动权,增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协调力度,综合运用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媒体进行执法宣传,切实形成宣传声势。以宣传查办案件工作为重点,加大对重大案件和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主动及时向社会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并对查办的典型案件定期进行集中公布,提高执法打假的影响力和震慑力。提升舆论引导能力,加强执法宣传方式方法创新,讲好执法故事,传播好质监声音,兼顾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和震慑违法分子的实际效果,努力发挥查处一起案件、震慑一类违法行为、警示一批企业的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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