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原糖进口加工企业: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对2014/15年制糖期宏观调控政策的有关精神,进一步做好原糖进口加工企业行业自律和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工作,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工信部等部委工作部署,需对我国原糖进口加工企业原糖加工能力进行核实。请各企业按附表所列内容,详实准确填写(同时附上企业原糖加工建设相关核准审批文件复印件),并于2015年1月31日前上报至华体会网页入口秘书处。
联系人:王让梅 010-58568971-8903
传真:010-58568983 58568974
E-mail:csa@chinasugar.org.cn
附件:原糖进口加工企业加工能力调查表
华体会网页入口
二○一五年一月十五日
附件:
原糖进口加工企业加工能力调查表
企业(集团)名称:
企业名称 | 企业地址 | 设计能力(吨/日) | 建设性质 | 投产日期 | 审批单位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注:如在原有项目基础上扩建的原糖加工企业,请标明扩建前后加工能力。